梦网
梦网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劳动合同法草案解读:百姓关注八大热点
www.XINHUANET.com     2014-10-12 21:25:02    总评论数:0    总访问量:121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

    劳动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经验并借鉴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于2005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在此基础上,法制办会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护身符”

    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这是继去年物权法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之后,最高立法机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重大举措。

    人们不难发现,这部法律草案从多渠道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无疑成为劳动者的“福音”,成为亿万劳动者维护自己权利的“利剑”和“护身符”。

  百姓关注八大热点

    稳定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劳动合同法能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3月20日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截至27日上午8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各地群众意见4769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结果显示,老百姓非常关心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内容,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八个方面全文

    1 ·当前许多人群“无法可依” 建议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2· 防止用人单位制定“霸王制度”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短期化损害劳动者长期利益 建议草案作出系列针对性规定

    4·建议细化工资报酬规定 将社会保险纳入劳动合同

    5·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受到肯定 具体标准范围存在分歧

    6· 试用期问题多多 许多人建议草案作出针对性规定

    7·有人建议取消有人建议保留 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意见分歧

    8·不同用工形式收入差距大 建议草案明确规定“同工同酬”

 网友评论: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亮点和缺陷

    一是草案对“劳动关系”的界定有缺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劳动关系,比如家庭保姆就不可能成为雇主的家庭成员,也可能不是家政公司的成员,再如当前引起关注的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用人单位既可以拒绝承认劳动者为其成员,也可以不提供报酬。按照草案的界定,这些现象都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会形成严重的法律漏洞,十分不利于对这些劳动者的保护全文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请登录后再评论!

请您注意

  •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2022020477号-1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梦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梦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梦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7644512 举报邮箱:mwzb10@163.com